房县化龙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验收公示
房县化龙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房县化龙堰镇西街村苍磨沟,建设单位为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
2020 年6月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委托武汉四海同方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房县化龙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0 年 11 月25日取得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十环函〔2020〕688 号,见附件1);
该项目于 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 年8月竣工建设完成;
2022 年 4月,该项目开始调试运行,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已由运维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报告见附件6);2022年11月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见附件8);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填埋区的垃圾渗滤液、垃圾运输车辆的洗车废水以及生产管理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BOD5、NH3-N、SS 等,渗滤液的主要污染因子为TP、COD、BOD5、NH3-N、SS、重金属等,洗车废水的主要污染因子COD、SS。
本项目渗滤液产生量连续不规律,其他废水间断不规律。目前垃圾填埋量约为20t/d, 废水总量约31m3/d。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车运输生活垃圾的行驶噪声以及抽送渗滤液的水泵、污水处理站风机。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压实机、推土机、运输车等),各类风机、水泵等采取基础减震、墙体及绿化带隔声等措施,设备噪声源强得到大幅减弱。
项目运行期产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抹布,污水处理过程的废膜、废滤芯等,在线检测系统产生的废液等。
根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周边敏感点为周边居民,根据验收监测期间对生活废水、大气、对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运行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验收工作组认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基本能够满足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将有关资料进行公示,并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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