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东风茅箭医院“国药东风茅箭医院精神卫生大楼”项目验收公示
2024年08月16日,国药东风茅箭医院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国药东风茅箭医院精神卫生大楼”项目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有:国药东风茅箭医院(建设单位)、湖北泓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会议邀请2名专家负责技术评估。
经过查看现场、审阅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及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截止2024年9月26日,经本公司自查,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国药东风茅箭医院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风大道12号,始建于1970年,是武汉市第一人民医院1969年整体迁入十堰后分建而成的四家医院之一。经过五十多年的励精图治,国药东风茅箭医院已建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二级甲等医院,是十堰市及神农架林区各类医保、东风汽车公司职工医保、全市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占地面积约42556.8m2,医疗建筑面积约35000m2,编制床位500张,年均门诊量约20万人次,年均出院量达11000人次。
医院建设初期未曾开展环境影响评价;2004年,医院实施了“医院锅炉房、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委托中国地质大学环境评价研究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月,国药东风茅箭医组织开展了“医院锅炉房、污水处理站改建”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原十堰市环境保护局以十环函【2018】367号对项目出具了验收合格的函。医院于2020年7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12420300MB01996110001Z。于2024年01月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12420300MB01996110001C。
如今,国药东风茅箭医院在院区范围内扩建实施“国药东风茅箭医院精神卫生大楼”项目,新建项目位于东院区,新增床位380张,建成后全院区编制床位880张。由于国药东风茅箭医院主体未曾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扩建精神卫生大楼为契机,该项目于2023年11月委托湖北泓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完善全院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通过审批(十环函【2023】118号)。
目前“国药东风茅箭医院精神卫生大楼”项目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各配套的环保工程均运行正常,达到设计相关指标,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根据国务院令(2017年7月16日)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等各项规定要求,2023年4月受国药东风茅箭医院委托,湖北泓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国药东风茅箭医院精神卫生大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考查“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调查项目工程在运营期间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营运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提出补救和减缓措施;监测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允许的标准限值等,为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本次验收范围为“国药东风茅箭医院精神卫生大楼”主体工程(包含东院区范围内新扩建卫生大楼(7F))及其配套的相关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区及危险废物暂存区。
1)工程组成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见表1.1-1:
表1.1-1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
组成 |
环评及环评批复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一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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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
西院区 |
门诊大楼(6F) |
1F为外科门诊、药房、门诊收费室、内科门诊、急诊科; 2F为体检中心、计算机室、财务科、公卫科、内三科病区(糖尿病); 3F为中医康复科门诊、中医科治疗区、皮肤科门诊; 4F功能科、内镜室、耳鼻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眼科门诊; 5F中医科护理站、中医康复科病区; 6F学术报告厅、病案统计室、评审访谈室、院长办公室、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 |
1F为外科门诊、药房、门诊收费室、内科门诊、急诊科; 2F为体检中心、计算机室、财务科、公卫科、内三科病区(糖尿病); 3F为中医康复科门诊、中医科治疗区、皮肤科门诊; 4F功能科、内镜室、耳鼻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眼科门诊; 5F中医科护理站、中医康复科病区; 6F学术报告厅、病案统计室、评审访谈室、院长办公室、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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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大楼(6F) |
1F为内二科病区(消化、神经)、ICU病房; 2F为内一科病区(呼吸、心血管); 3F为外二科病区(骨外、脑外、烧伤); 4F为外一科病区(普外、泌外、胸外); 5F为妇产科门诊、病区; 6F为麻醉科、手术室 |
1F为内二科病区(消化、神经)、ICU病房; 2F为内一科病区(呼吸、心血管); 3F为外二科病区(骨外、脑外、烧伤); 4F为外一科病区(普外、泌外、胸外); 5F为妇产科门诊、病区; 6F为麻醉科、手术室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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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楼(2F) |
1F为输液室、抢救室、门诊室、值班室等; 2F为预防接种室、妇幼保健室及医院办公用房 |
1F为输液室、抢救室、门诊室、值班室等; 2F为预防接种室、妇幼保健室及医院办公用房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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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房(1F) |
现状为空置废弃建筑,医院已经不开展高压氧治疗 |
现状为空置废弃建筑,医院已经不开展高压氧治疗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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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室(1F) |
1F 建筑面积约220m2,医学影像科检查 |
1F 建筑面积约220m2,医学影像科检查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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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
西院区 |
发热门诊(1F) |
1F建筑面积约300m2 |
1F建筑面积约300m2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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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2F) |
位于东院区,1F建筑面积约400m2,开展临床检验(体液、血液、微生物检验);设1间BSL-2实验室,建筑面积82m2,实验室涉及的病原微生物包括常见BS-2级别肠杆菌科细菌、非发酵细菌、葡萄球菌、链球菌、真菌的鉴定和药敏;常见巨细胞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支原体衣原体、肝炎病毒、艾滋、梅毒病毒相应抗原/抗体或分子学检测等; 涉及检测项目仅包括: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灭活材料的操作,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样本检测,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 |
位于东院区,1F建筑面积约400m2,开展临床检验(体液、血液、微生物检验);设1间BSL-2实验室,建筑面积82m2,实验室涉及的病原微生物包括常见BS-2级别肠杆菌科细菌、非发酵细菌、葡萄球菌、链球菌、真菌的鉴定和药敏;常见巨细胞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支原体衣原体、肝炎病毒、艾滋、梅毒病毒相应抗原/抗体或分子学检测等; 涉及检测项目仅包括: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灭活材料的操作,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样本检测,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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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科(3F) |
3F建筑面积约1500m2,设心里科诊室、医院办公用房 |
3F建筑面积约1500m2,设心里科诊室、医院办公用房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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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室(2F) |
2F建筑面积约300m2,主要进行消毒、物资供应等辅助工作 |
2F建筑面积约300m2,主要进行消毒、物资供应等辅助工作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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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
东院区 |
精神科门诊楼(3F) |
位于西院区,3F建筑面积约2000m2,1F主要为挂号、门诊、药房; 2F为抢救室、病室、接待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等; 3F为值班室、医院办公用房 |
位于西院区,3F建筑面积约2000m2,1F主要为挂号、门诊、药房; 2F为抢救室、病室、接待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等; 3F为值班室、医院办公用房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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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住院楼(3F) |
位于西院区,3F建筑面积约2600m2, 1F为老年病区,2F为精神病男区,3F为精神病女区 |
位于西院区,3F建筑面积约2600m2, 1F为老年病区,2F为精神病男区,3F为精神病女区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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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大楼(7F) |
位于东院区,建筑面积约13558.55m2,地下1层为停车场、设备用房;1F为中央门厅、特需病区;2F~7F为精神科住院部,共6个病区,设病床380张 |
本次扩建新增,在现有用地范围内改扩建精神卫生大楼。位于东院区,建筑面积约13558.55m2,地下1层为停车场、设备用房;1F为中央门厅、特需病区;2F~7F为精神科住院部,共6个病区,设病床380张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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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 工程 |
西院区 |
食堂(1F) |
1F建筑面积约400m2,食堂提供100人就餐规模的早中晚餐服务 |
1F建筑面积约400m2,食堂提供100人就餐规模的早中晚餐服务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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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堂(1F) |
1F建筑面积约260m2 |
1F建筑面积约260m2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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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 工程 |
东院区 |
后勤保障部 办公楼(2F) |
2F建筑面积约300m2 |
2F建筑面积约300m2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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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房(1F) |
1F建筑面积约90m2 |
1F建筑面积约90m2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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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维修间(1F) |
1F建筑面积约120m2 |
1F建筑面积约120m2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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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楼(3F) |
3F建筑面积约1400m2,住宿职工约20人 |
3F建筑面积约1400m2,住宿职工约20人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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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1F) |
1F建筑面积约240m2,设1台6吨燃气常压热水锅炉 |
1F建筑面积约240m2,设1台6吨燃气常压热水锅炉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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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房(1F) |
1F占地面积约50m2,设计处理能力11万t/a,处理工艺“厌氧水解+生物接触氧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 |
1F占地面积约50m2,设计处理能力11万t/a,处理工艺“厌氧水解+生物接触氧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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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 工程 |
东院区 |
柴油发电机房(1F) |
位于东院区,本次扩建新增,1F建筑面积约60m2,设1台柴油发电机(设备选型未定),备用柴油发电机仅负责精神卫生大楼紧急情况下供电;发电机房内单独设柴油储存间,柴油储存间建筑面积约6m2,柴油最大储存量0.83t |
位于东院区,本次扩建新增,1F建筑面积约60m2,设1台柴油发电机,备用柴油发电机仅负责精神卫生大楼紧急情况下供电;发电机房内单独设柴油储存间,柴油储存间建筑面积约6m2,柴油最大储存量0.83t。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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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辅 工程 |
供电 |
项目用电接市政电网,院区建设有1间配变电间,能够满足全院区用电需求 |
项目用电接市政电网,院区建设有1间配变电间,能够满足全院区用电需求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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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 |
项目用水接城市自来水管网 |
项目用水接城市自来水管网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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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辅 工程 |
排水 |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进入东风大道雨水管网 |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进入东风大道雨水管网。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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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污水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泗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东院区配套新建污水管网,将精神卫生大楼废水接入医院污水处理站 |
医院污水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泗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东院区配套已新建污水管网(本次扩建新增),将精神卫生大楼废水接入医院污水处理站。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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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 |
精神卫生大楼配套建设中央空调,冷却塔位于精神卫生大楼楼顶,负责大楼的集中供冷 |
本次扩建新增。精神卫生大楼配套建设中央空调,冷却塔位于精神卫生大楼楼顶,负责大楼的集中供冷。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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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辅 工程 |
暖通 |
医院冬季采用锅炉供暖,除新建精神卫生大楼,其它现有工程夏季采用分体空调制冷 |
医院冬季采用锅炉供暖,除新建精神卫生大楼,其它现有工程夏季采用分体空调制冷。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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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工程 |
废气治理 |
锅炉房设1根8m排气筒,项目采用天然气为热源,烟气直排 |
锅炉房设1根8m排气筒,项目采用天然气为热源,烟气直排。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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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污水处理站各构筑均为地下式、全封闭,少量恶臭废气为无组织排放 |
医院污水处理站各构筑均为地下式、全封闭,少量恶臭废气为无组织排放。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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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柴油发电机选择低油耗、自带捕集器的设备,柴油燃烧废气经自带的颗粒捕集装置处理后,通过机组排气阀无组织排放 |
备用柴油发电机选择低油耗、自带捕集器的设备,柴油燃烧废气经自带的颗粒捕集装置处理后,通过机组排气阀无组织排放。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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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 |
医院污水处理站设计采用“厌氧水解+生物接触氧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规模11万t/a |
医院污水处理站设计采用“厌氧水解+生物接触氧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规模11万t/a。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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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大楼产生的医疗废水直接接入现有污水处理站,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1万吨/年,目前实际运行负荷约3.8万吨/年,尚有充足余量接纳精神卫生大楼产生的废水 |
精神卫生大楼产生的医疗废水直接接入现有污水处理站,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1万吨/年,目前实际运行负荷约5万吨/年,尚有充足余量接纳精神卫生大楼产生的废水。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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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验科实验室废水增设1套预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1t/d,工艺为“化学沉淀+紫外线消毒+臭氧消毒”,科室排放口达标后再进入医院综合处理站 |
对检验科实验室废水增设1套预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1t/d,工艺为“化学沉淀+紫外线消毒+臭氧消毒”,科室排放口达标后再进入医院综合处理站(废水预处理设备说明书详见附件15)。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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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空调系统各水冷机组、水泵、换热机组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风管根据不同消声要求配套复合型或片式消声弯头;空调系统风管、出风口等需要严格落实消声措施;空调系统位于封闭的机房内,采取建筑隔声;空调系统采用减震支架吊装,落地机组安装橡胶基础减震; |
空调系统各水冷机组、水泵、换热机组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风管根据不同消声要求配套复合型或片式消声弯头;空调系统风管、出风口等需要严格落实消声措施;空调系统位于封闭的机房内,采取建筑隔声;空调系统采用减震支架吊装,落地机组安装橡胶基础减震。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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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工程 |
医疗废物暂存间 |
建筑面积约50m2,位于西院区消毒科(楼)南侧,单独隔间建设,地面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各类医疗废物分区暂存,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建筑面积约50m2,位于西院区消毒科(楼)南侧,单独隔间建设,地面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各类医疗废物分区暂存,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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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院区新建1间危废暂存间,位于-1F,建筑面积约50m2,地面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各类医疗废物分区暂存,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东院区新建1间危废暂存间(本次扩建新增),位于精神科门诊楼旁,地面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各类医疗废物分区暂存,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 |
东院区新建1间危废暂存间位于位于精神科门诊楼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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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暂存间 |
建筑面积约80m2,位于西院区检验科(楼)北侧,集中收集一次性输液瓶等可回收一般固废,定期交由协议单位资源化回收 |
建筑面积约80m2,位于西院区检验科(楼)北侧,集中收集一次性输液瓶等可回收一般固废,定期交由协议单位资源化回收 |
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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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院区新建精神卫生大楼配套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20m2,位于-1F,集中收集一次性输液瓶等可回收一般固废,定期交由协议单位资源化回收 |
东院区未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与西院区固废间共用,集中收集一次性输液瓶等可回收一般固废,定期交由湖北绿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
东院区未建设与西院区固废间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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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收集处置 |
生活垃圾采取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生活垃圾采取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一致 |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4年,医院实施了“医院锅炉房、污水处理站改建”项目,委托中国地质大学环境评价研究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月,国药东风茅箭医组织开展了“医院锅炉房、污水处理站改建”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原十堰市环境保护局以十环函【2018】367号对项目出具了验收合格的函。国药东风茅箭医院于2023年11月委托湖北泓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完善全院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通过审批(十环函【2023】118号)。
目前项目各环节配套的环保工程均运行正常,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3)竣工验收监测
湖北泓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4年4月10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初步核查了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国药东风茅箭医院委托湖北固科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在监测数据和调查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国药东风茅箭医院精神卫生大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组成 |
环评及环评批复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变动 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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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工程 |
一般固废暂存间 |
东院区新建精神卫生大楼配套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20m2,位于-1F,集中收集一次性输液瓶等可回收一般固废,定期交由协议单位资源化回收 |
东院区未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与西院区固废间共用,集中收集一次性输液瓶等可回收一般固废,定期交由湖北绿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
东院区未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与西院区固废间共用 |
否 |
环保 工程 |
医疗废物暂存间 |
东院区新建1间危废暂存间,位于-1F,建筑面积约50m2,地面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各类医疗废物分区暂存,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东院区新建1间危废暂存间,位于精神科门诊楼旁,地面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各类医疗废物分区暂存,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 |
东院区新建1间危废暂存间位于位于精神科门诊楼旁 |
否 |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要求对本项目情况进行了分析可知,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验收监测达标情况
1)验收监测结果分析
(1)废水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检验科室、病理科室实验检验废水经科室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各重金属污染因子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院区废水总排放口各类因子均未超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根据检测结果,污水处理站周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甲烷、氯气、臭气浓度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限值,达标排放。
(3)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项目东院区和西院区北侧临东风大道场界昼夜噪声能够满足4类标准,东院区和西院区东侧、南侧、西侧场界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餐厨垃圾、污水站污泥、医疗废物等。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餐厨垃圾采用专用的垃圾桶收集,委托餐厨垃圾集中处置单位清运,垃圾日产日清;一般固废可回收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湖北绿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卫生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间,并由医废资质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回收处理,污水站污泥直接委托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
(5) 风险事故及防范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项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成立以负责人为领导的环境应急工作组。环境应急工作组全面掌握危险因素和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及其危害程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估项目的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确定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企业正在委托第三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6) 环境管理
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期间均采取了有效的大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治理措施,运行投运至今,未接受到环保相关投诉信息。项目在今后运行中应采取的环境管理措施如下:
(1)加强各项污染防治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2)该项目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各项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如实记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3)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不得随意丢弃;
(4)应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各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制定的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定期进行监测。
四、验收总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与监测,国药东风茅箭医院国药东风茅箭医院精神卫生大楼认真履行了环境保护审批和许可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验收文档资料齐全,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和环评批复要求。因此,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工作组认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基本能够满足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将有关资料进行公示,并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材料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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