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泰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2024年10月19日,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泰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有: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湖北绅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会议邀请1名专家负责技术评估。
经过查看现场、审阅竣工验收报告表等资料及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截止2024年11月11日,经本公司自查,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厂区位于十堰市经济开发区龙门工业园吉林路258号,注册资金9990万元,内商独资企业。公司占地面积50亩,厂房面积17000余平米,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2012年筹建“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设计年产发动机主轴承盖50万件/年(折合铸造产能1705吨);该项目委托十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十环函【2012】367号);项目于2014年委托十堰市环境监测站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原十堰市环保局以十环函【2014】193号出具了验收意见函。
至2018年,公司投资5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发动机主轴承盖扩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增1条铸造废砂再生线,设计产能12000吨/年;发动机主轴承盖产能增加至600万套/年(折合铸造产能20000吨);该项目委托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十环函【2018】345号);项目于2019年开展并通过了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以十环函【2019】519号对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2020年,公司计划实施“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通过引进自动化设备提升铸造车间浇注、球化、造型、制芯、清理等工序,提升机加工线自动化水平,形成新增年产110万套发动机主轴承盖的生产能力。项目委托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十环函【2020】167号)。目前,该项目暂未实施,也未曾开展验收。
同年,公司计划实施“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新建1栋研发楼,占地面积900平米,建设1条差壳研发试制线,年产差壳3000件;建设1条单片瓦盖研发试制线,年产单片轴承盖3000件。项目委托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十环函【2020】168号)。现今,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与初设和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更:取消了研发楼建设,而是在机加工车间划立面积约1444m2区域,建设5条差壳机加工线、1台清洗防锈机,年生产001型差壳48万套/年,043型差壳12万套/年;取消了单片瓦盖研发试制线。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委托中测智评环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对“泰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4年07月12日取得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批复(十经开环函【2024】13号,环评批复详见附件2)。
根据国家“三同时”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绅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目前项目厂房车间均正常运行,且其配套的主要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达到设计相关指标,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本次验收范围为:十经开环函【2024】13号环评项目中原辅材料、生产线及其配套的主要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
1)工程组成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见表1.1-1:
表1.1-1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
建设名称 |
环评及环评批复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变动 情况 |
主体 工程 |
机加工生产区 |
在现有的机加工车间空余位置,清理82.5m×17.5m的区域,建设4条001差壳线,1条043差壳线,1台自动清洗防锈机;进行差壳毛坯精加工 |
在现有的机加工车间空余位置,清理82.5m×17.5m的区域,建设4条001差壳线,1条043差壳线,1台自动清洗防锈机;进行差壳毛坯精加工 |
无 |
公辅工程 |
给排水 |
厂区用水接市政管网系统;厂区外排废水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采取隔油池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采取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泗河污水处理厂 |
厂区用水接市政管网系统;厂区外排废水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采取隔油池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采取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泗河污水处理厂 |
无 |
供电 |
厂区用电接市政电网,本项目依托现有的供配电系统 |
厂区用电接市政电网,本项目依托现有的供配电系统 |
无 |
|
公辅工程 |
办公楼 |
依托厂区现有的办公楼 |
依托厂区现有的办公楼 |
无 |
环保 工程 |
废气 |
本次差壳机加区,4条001差壳线,每条线上的立式加工中心配套建设油雾收集器;1条043差壳线,5台设备每台均配套建设油雾收集器,湿法机加工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油雾收集器净化处理后呈车间无组织排放 |
本次差壳机加区,4条001差壳线,每条线上的立式加工中心已配套建设油雾收集器;1条043差壳线,5台设备每台均已配套建设油雾收集器,湿法机加工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油雾收集器净化处理后呈车间无组织排放 |
无 |
废水 |
食堂废水采取隔油池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采取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泗河污水处理厂 |
食堂废水采取隔油池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采取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泗河污水处理厂 |
无 |
|
噪声治理 |
设备噪声,采取基座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 |
设备噪声,采取基座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 |
无 |
|
固废处置 |
各类一般废物分类收集,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存放 |
各类一般废物分类收集,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存放 |
无 |
|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交由十堰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委托中测智评环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对“泰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4年07月12日取得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批复(十经开环函【2024】13号,环评批复详见附件2)。目前项目各环节配套的环保工程均运行正常,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3)竣工验收监测
湖北绅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3年7月15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初步核查了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湖北跃华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在监测数据和调查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泰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前文本次验收范围内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照分析表,项目无变动。
三、验收监测达标情况
1)验收监测结果分析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厂区污水排口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均满足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39726-2020)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3)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为废切削液S1、金属碎屑S2、清洗槽渣S3、报废不合格品S4、废抹布手套S5、废润滑油S6、废润滑油桶S7、生活垃圾S8等。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切削金属碎屑采取集中收集,沥干沾染的切削液后全部压块,作为回炉料;产品检验环节会产生少量不合格品,全部返回铸造车间,作为回炉料重新熔炼,均不计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集中收集后,全部由厂家回收,不作为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已建设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内,建筑面积50m2。项目危险废物废切削液、清洗槽渣、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临时分类收集贮存,定期交由十堰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5) 风险事故及防范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项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成立以负责人为领导的环境应急工作组。环境应急工作组全面掌握危险因素和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及其危害程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估项目的应急能力和应急资源,确定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企业正在委托湖北绅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6) 环境管理
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期间均采取了有效的大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治理措施,运行投运至今,未接受到环保相关投诉信息。项目在今后运行中应采取的环境管理措施如下:
(1)加强各项污染防治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2)该项目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各项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如实记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3)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不得随意丢弃。
(4)应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各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HJ1251-2022)、《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进行监测。
表20 自行监测方案
类别 |
点位名称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厂界外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 |
颗粒物 |
年 |
厂区内无组织 废气 |
厂房外设监控点,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外1m处,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监测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年 |
废水 |
厂区废水总排口 |
pH、色度、SS、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 |
年 |
噪声 |
厂界四周 |
等效连续A声级(Leq) |
季度 |
四、验收总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与监测,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泰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认真履行了环境保护审批和许可手续,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验收文档资料齐全,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和环评批复要求。因此,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工作组认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基本能够满足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将有关资料进行公示,并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材料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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